摘自《人類大歷史》第十二章
在二十九歲時,釋迦牟尼半夜離宮,拋下了財富家人,流浪走遍印度北部,希望為這一切痛苦尋找出路。他前往各個修院修行,聆聽各個大師講道,但還是無法完全感到解脫。可他並未絕望,決心反求諸己,直到找到徹底解決的法门為止。他入禪六年,思索人類各種苦痛的本質、原因和解決方式。最後他體會到,一切苦難並非來自厄運、社會不公或是神祇的任性,而是出於每個人自己心中的思想模式。
釋迦牟尼認為,人遇到事情通常就會產生欲念,而欲念總是會造成不滿。遇到不喜歡的事,就想趕開;遇到喜歡的事,就想維持並增加這份愉快。但正因如此,人心就永遠不滿、永遠不安。這點在碰上不悅的時候格外明顯,像是感覺疼痛的時候,只要疼痛持續,我們就一直感到不滿,用盡辦法想要解決。然而,就算是遇上歡樂的事,我們也從來不會真正滿足,而是一直擔心這種歡樂終將結束、或是無法再持續或增強。有些人多年來一直在尋找愛情,但等到真的找著了愛情,卻還是不滿足。有的開始整天擔心對方可能會離開;有的又覺得自己太過屈就,應該再找更好的人(而且,我們知道別人也會這樣心猿意馬,也會這樣盤算)。
雖然上天可以賜雨,社會機制可以提供公平正義和衛生保健,有好的運氣就可以變成百萬富翁,但不論如何,我們的基本心態都不會改變。因此,就算是最偉大的國王也無法避免焦慮,得不斷逃避著悲傷和痛苦,也總是想要追尋更多的快樂。
釋迦牟尼找到一種方法可以跳出這種惡性循環。在事物帶來快樂或痛苦的時候,重點是要看清事物的本質,而不是著重在它帶來的感受,於是就能不再為此所困。雖然感受悲傷、但不要希望悲傷結束,於是雖然仍有悲傷,也能不再為此而困——即使仍然悲傷,也是一種豐碩的經驗。雖然感受快樂、但不要希望快樂繼續,於是雖然仍有快樂,也能不失去心中的平靜。
但要怎樣才能讓心裡接受事物的本質,放下種種欲求,知道苦即為苦、樂即為樂?釋迦牟尼制定一套冥想的技巧,能夠訓練心靈感受事物的本質,排除種種欲求。透過訓練,心靈專注在「我現在是什麼感受?」而不是問「為什麼是我?」這種境界很難達到,但並非不可能。
釋迦牟尼將冥想落實在各種道德規範上,好讓信眾更能專注在實際的感受,不落入各種欲求和幻想之中。他要求信眾不殺生、不邪淫、不偷盜,因為這些作為一定會讓欲望如野火燎原,一心追求權力、感官享受或財富。等到這些火焰徹底撲滅,原本的欲求就換成了圓滿和寂靜,稱為涅槃(nirvana,梵文原義是「熄滅」)。達到涅槃,也就是解脫了所有苦痛,能夠無比清晰的感受身邊的現實,沒有什麼幻想幻象。雖然很有可能還是會遇到苦痛,但苦痛已經不再能影響我們。畢竟,無欲則無苦。
根據佛教經典,釋迦牟尼本人就達到了涅槃,從痛苦中完全解脫。而在這之後他就稱為「佛陀」,意為「覺悟者」。接著,佛陀一生前往各地普傳佛法,希望讓所有人離苦得樂。佛陀的教誨一言以蔽之:痛苦來自於欲望;要從痛苦中解脫,就要放下欲望;而要放下欲望,就必須訓練心智,體驗事物的本質。
對佛教徒來說,這條「佛法」就是舉世皆同的自然律,「痛苦來自於欲望」這件事舉世皆同,就像在近代物理學中,E總是等於MC²。所以,所謂的佛教徒,就是相信「苦由欲起」這條定律,將這條定律落實在一切日常活動中的人。另一方面而言,是不是信仰某個神靈,對佛教徒來說就不是那麼重要。一神教的最高原則是:「唯一真神確實存在,那麼祂想從我這裡要到什麼呢?」佛教的最高原則,則是:「痛苦確實存在,我該如何逃離呢?」
佛教並不否認有神祇存在,佛教認為他們有強大的神通,能夠帶來降雨和勝利,然而神祇對於「苦由欲起」這條定律並無能為力。如果能夠無欲無求,任何神祇都無法讓人感到痛苦。相對的,如果人有了欲望,任何神祇也無法拯救他脫離痛苦。